教育部能否禁止師生戀?教育部長吳清基表示,連國外許多大學都有相關明文規定,站在「柔性規勸」的立場,必須「兩害相權取其輕」,畢竟師生間存在不對等的權力關係,不鼓勵、也不宜發展不當的親密關係。
吳清基指出,老師可以透過扣學生分數,或幫助學生獲得很多利益,使感情的發展變質,為了維持校園的師生關係,在大學教師專業倫理守則中即明定,師生之間宜避免不當的親密關係,發展違反師生倫理的情感,在全國教師會制定的「全國教師自律公約」中,也規範師生不應展開愛戀關係。
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楊瓊瓔、陳淑慧、鄭金玲、盧秀燕等人,在今(31)日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上午審查「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3條條文修正草案」時,針對教育部是否嚴禁師生戀提出質詢,教育部認為,在兩害相權取其輕的原則下,應將學生調離該名老師的班。
由於國外名校包括柏克萊、密西根、耶魯等大學雖然民風較開放,也都有明文規範禁止師生戀,以大學為例需向系主任報告,若碩博士班與指導教授發生師生戀,應予以停止指導關係。
根據今年2月發布的「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防治準則」,教育部
發文大專、中小學等各級學校,新增修訂教師聘約時明令禁止「師生戀」,違反聘約可能停聘或解聘,學生則認為教育部管得太多,至於實施後是否可真杜絕師生戀,後續發展仍值得關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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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生師生戀? 教育部:應將學生調班 | 頭條新聞 |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1/10/31/11490-2753713.htm#ixzz1cRbTDCje